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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is - 校長室 | 2019-05-02 | 點閱數: 391

本市 108 年度國中教師(含超額教師)介聘及開缺事宜,詳如說明 一、本市 108 年度國中教師介聘開缺原則說明如下: (一)普通班一般教師:各校員額依控管比例控管後,餘缺全數開列供市內教師介聘。 (二)專任輔導教師:專任輔導教師缺額全數開列供市內教師介聘,市內介聘後若有餘缺,則開列至他縣市介聘,再有餘缺,則由該校自行納入控管。 (三)特教班(身障及資優)教師:各校缺額依控管原則控管後,餘缺全數開列供市內教師介聘。 二、 108 年度國中市內介聘系統(http://match.tn.edu.tw/TP/)已於 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啟用,請欲申請市內介聘(含超額介聘)之國中教師,務必於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上網完成基本資料及積分填報。 三、請各校人事人員協助轉知欲申請市內介聘(含超額介聘)之教師,依上開時間完成填報,並由人事人員進行初核,逾時不予受理,積分審查當日不接受現場申請。互調、三角調及參加第二次市內介聘(7 月份辦理)者,請勿上網填寫。 四、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規定,各校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市內介聘或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申請,且經介聘成功者,不得再參加本市或他縣市教師甄選,各校校長及人事主管應負審核責任。 五、檢附 108 年度本市國中教師(含超額教師)介聘開缺一覽表(如附件)1 份供參。 六、有關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將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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