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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adm - 教導處 | 2015-03-31 | 點閱數: 270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統一企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04 年 3 月 27 日社福字第 104006 號函辦理。 二、學校每月得向該會推薦最迫切需要緊急救助者一名(或一戶),申請時需備申請書、機關急難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及機關函。 三、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陳文三幹事或林望麟執行幹事,電話: 2536789#8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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