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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duadm - 教導處 | 2023-07-18 | 點閱數: 271

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112學年度歷史科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級中等以教師等有關規

貳、甄選科別及錄取名額:

科別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歷史

1

2

112/08/01或實際聘任日~113/07/31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錄取之代理教師須協助辦理行政業務。

三、代理教師若無法在本校達到基本授課節數,需與外校聯盟擔任共聘教師。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70分,不予錄取,且經教評會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12718日(星期二)至112730日(星期日)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bmjh.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公告(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 簡章表件:本校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下次招考,惟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公告及本校網站(http:// http://www.bmjh.tn.edu.tw/)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718() 112724()每日 9 時至 16 時(不含假日)(逾時恕不受理)。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726日(三)上午9時至16時(逾時恕不受理)。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728日(五)上午9時至16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及方式:請將報名資料依順序放入信封袋,繳至本校(臺南市北門區永華里1-1)教導處。請親自報名俾了解學校位置恕不接受通信報名及委託報名註:招考當天請攜帶身份證報到,若報名資料有缺漏最遲於考前30分鐘前完成補件。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如附件1~2)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中等學校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                                                                                                 

(六)男性須附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之證明文件。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2725日(星期二)上午900分起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2727日(星期四)上午900分起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112731日(星期一)上午900分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當日提前20分鐘親自至教導處報到(攜帶身分證),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三、甄選地點: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臺南市北門區永華里 1-1 號)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甄選科別

甄選方式

配分比例

範圍

備註

歷史科

試教

50%

版本單元自選

試教時間:15分鐘

地點:本校指定教室(內無學生)

口試

50%

1.自我介紹3分鐘

2.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

口試時間:10分鐘

地點:本校指定教室

 

 

 

 

 

 

 

 

 

 

註一:教室僅備有粉筆、板擦,不提供其他任何教具,若有其他需求請自備

註二: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ㄧ、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25日(星期二)下午1時前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27日(星期四)下午1時前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31日(星期一)下午1時前

  二、成績複查:

    () 成績複查時間

1次成績複查

112725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

2次成績複查

112727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

3次成績複查

112731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

   (二)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影印本不受理),限本人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提出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公告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25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27日(星期四)下午3時前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12731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

 

 

 

 

四、錄取人員依甄選結果公告上通知的時間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請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即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06-7862014*16  信箱: ad8857@tn.edu.tw

        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7862014*13 (總務處)

        考試相關事項:06-7862014#16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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