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7月12日南市教永字第1100833926號函辦理。
二、招租需求:為配合行政院再生能源推動相關政策,出租學校地面型太陽光電,並參照《政府採購法》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標租事宜。
三、出租地點: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 (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四、出租期限:(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五、廠商資格: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3,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其餘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六、截標時間:110年8月2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逾時不予收件。
七、資格審查時間:110年8月2日上午9時30分;地點:前棟3樓校長室。
八、評審時間地點:110年8月2日上午10時00分;地點: 前棟3樓校長室,(廠商需席簡報,詳評審須知)。
九、本案契約文件會不定期更新,請廠商務必隨時更新資料。
十、如契約相關文件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間逕洽本校總務處。有意投標廠商應自行至本校現場評估設置狀況。
連絡電話: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總務處 張主任06-7862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