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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is - 人事室 | 2014-05-05 | 點閱數: 305

一、依據本府 103 年度推動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計畫辦理。
二、旨揭訓練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二)參加人員: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公教人
員。
(三)辦理時間:本訓練分 3 次上課,計 12 小時,課程內容如
下:
1、 5 月 21 日(三)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的內
涵、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2、 5 月 28 日(三)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發展
趨勢、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3、 6 月 4 日(三)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倫理、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四)辦理地點:本府永華行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五)報名方式:請各人事機構人事人員協助至本府人事處 ishare
表報專區報名。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5 月 12 日(一)止,。
三、全程參與本訓練 12 小時課程人員,將於訓練課程結束後核
發結業證書 1 紙,爰請於開課首日繳交 2 吋相片 1 張,以利
製作證書;獲核發結業證書者,並得參加後續本府所辦志
工體驗活動。僅完成部分課程者,由本府人事處列冊建檔
,於嗣後辦理類此訓練時扣抵相同課程時數。
四、參加本訓練之現職人員准予公假登記,並視參加課程核予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檢附課程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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