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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duadm - 教導處 | 2022-01-17 | 點閱數: 100

一、旨揭計畫(含申請文件)等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二、申請方式:自報考網站公告寄發合格證書日起 30 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寄達或送達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若受理申請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三、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 500 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 1,000 元;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 2,000 元,以資獎勵

四、計畫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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