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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is - 人事室 | 2014-02-05 | 點閱數: 355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103 年 1 月 29 日國
院研字第 1030400017 號函辦理。
二、文官學院自 100 年度起陸續與政大公企中心等校合作開辦
「公務學程」,提供各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之潛在參
訓人員預先研習行政管理相關知能,俾利參訓時之學習,
本( 103 )年度爰持續辦理。
三、為使「公務學程」參加人員銜接本年 6 月 3 日文官學院辦理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第 1 梯次訓練,旨揭計畫
書之課程分別自 3 月下旬或 4 月中旬起至 5 月 17 日間開辦,報
名時間自即日起至本年 3 月中旬或 4 月初止。計畫書及報名
表電子檔另公告於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 //
www.nacs.gov.tw)最新消息欄。
四、歡迎未來 3 年具有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資格者
(並以技術類職系及其他未具公共行政背景人員為優先)
參加,另如有意願學習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亦歡迎報名,
所需費用得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
勵進修實施要點」,酌予補助部分費用。
五、至本年度針對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開辦之「公
務學程」,預計於北、中、南及東部開辦,刻正與合作學
校洽談中,俟文官學院確認後另函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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