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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eduadm - 人事室 | 2024-05-09 | 點閱數: 278

113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

一.依據教育局 1130507 南市教人(一)字第 1130639728 號函。

二.服務對象:台南市所屬高中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

三.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四.每位服務對象以每年(非學年)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為上限,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

五.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六.申請管道:

1.線上表單:至寬欣心理治療所官網—最新消息—教師支持方案。

2.專線電話:寬欣心理治療所 06-2510966 ,請務必告知申請「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

3.紙本申請:請至寬欣心理治療所官網--「寬。欣知識」分頁下載填寫。電郵至 ks.kxmin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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