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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adm - 教導處 | 2011-09-09 | 點閱數: 512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100 年 9 月 1 日紅心(一百)行字第 039 號函。
二、請鼓勵受刑人(含在押被告)之在學子女提出申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26 日受理。
三、簡章及申請書索取方式
(一)請至中華民國紅心字會(www.redheart.org.tw)、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adolfnec)下載。
(二)電洽或傳真或親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心字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索取。(電話: 02-2331-0505 傳真: 02-237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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